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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商贸流通业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5-02-24 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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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增长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园区消费水平,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

  (三)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

  (四)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

  二、支持标准及方式

  按照《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文件相关扶持标准和方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基本资料

  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5.开户许可证或带银行、企业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其他资料

  1.申报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方向

  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

  2.申报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方向

  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表(住宿餐饮企业)。

  3.申报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方向

  (1)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

  (2)提供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公告或证书等文件(仅申报跨境电商产业园的提供)。

  4.申请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方向

  (1)市商务局组织参展的活动通知或者邀请函;

  (2)展会期间工作照片以及展商证(胸牌)。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3月17日

  (二)申报流程

  1.资料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统一双面印制,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公章、骑缝章),提交至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2.资料审核: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组织现场核查、评审等。

  3.结果公示:按规定公示审核结果。

  4.拨付资金: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若申报单位有多项申报,每项申报必须单独提供材料。

  (三)本通知与我区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可以叠加享受省、市级相关政策。

  (四)本政策所涉及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列支。

  (五)本通知内容由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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