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
为深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河高管委发〔2021〕50号)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度人才优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材料
详见专项资金申报指引(附件1)。
二、兑现时限及政策依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事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申报主体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xmk.hyhdz.gov.cn)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河源市高新区人才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引》(附件2);
(二)初审:由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线上初步审核;
(三)复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专家评审;
(四)公示:经审核后,将在高新区官网、公众号发布公示名单,最终结果以公示名单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申报为线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需签字盖章,并彩色扫描以PDF格式逐一对应上传到申报平台,禁止压缩打包,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二)若申报单位有多项申报,每项申报必须单独提供材料,并按项目分类分别在系统上填报。
(三)本政策所涉及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列支。本意见与我区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可以叠加享受省、市级相关政策。本意见由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原则上按上级文件执行。
(四)业务咨询: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赖玲琳 黄树荣 0762-3602828。
附件1:2022年度河源市高新区人才优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引.doc
附件2:河源市高新区人才优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引.doc
附件3:河源市高新区人才优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办理流程图.wps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