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源国家高新区时间:2022-03-11 13:45:46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园区各企业、工地、经营单位:
为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防控疫情,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区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动员员工尽快进行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有关事项如下:
一、接种时间:3月10日起9:00——20:00
二、接种地点:市人民医院高新区深河门诊部、济民医院
三、注意事项:
(一)接种疫苗后48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
(二)完成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可进行一剂次的加强免疫。
(三)完成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一剂接种满3周的人群可以进行第二剂次接种。
(四)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河源市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办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河源市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联系电话:0762-3601813招商咨询热线: 0762-386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