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源市高新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各企业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高新区管委会印发《致高新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请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记“七项职责”“五带头”,着力提升“四个能力”,消除“八大隐患”,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一)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二)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三)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四)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隐患排查;
(五)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八大隐患”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未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未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等;
(二)火源管理隐患:未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等;
(三)电源管理隐患:违章作业、电线电缆未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等;
(四)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隐患: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等;
(五)防火分隔隐患:防火分区设置不达标、防火分隔功能损坏等;
(六)安全疏散隐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
(七)消防设施设备隐患: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停用、瘫痪、消防设施系统功能损坏等;
(八)初期火灾处置隐患:未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