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沐枫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锂钠混合储能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沐枫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锂钠混合储能电池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沐枫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跨江融合发展空间融合发展区科创五路北边、深河二路西边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沐枫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锂钠混合储能电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跨江融合发展空间融合发展区科创五路北边、深河二路西边,为租赁经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12.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锂电池2GWh。项目劳动定员1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正负极搅拌桶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较严要求后,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要求后,近期市政截污管网未铺设至项目所在区域前,交由具备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中期待市政截污管网建成后,汇入河源市大塘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远期待跨江融合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再排入该规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极涂布、烘干设备废气经“三级冷凝器”装置预处理后,与正极涂布烘干车间废气、正极配料废气、NMP储罐呼吸废气一同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液、涂防锈油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负极配料、涂布、烘干废气,化成、老化废气,套膜包装废气,油墨喷码废气均设置于密闭无尘车间内,经加强车间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粉尘、激光打标烟尘及激光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产边角料、普通废弃包装材料、废RO膜和废滤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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