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河源市金都娱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00MA5235MD4X
法人代表: 黄坤彬
本单位于2023年12月19日对河源市金都娱乐有限公司营业期间存在夜间噪音超标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12月5日你单位正常经营,我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公司对你单位边界噪音进行夜间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你单位边界噪声值(夜间)分别为52.0dB(A)、52.0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夜间50dB(A))。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营业期间夜间噪音超标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有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