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阿迈世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网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阿迈世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网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阿迈世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高新区和谐路西边、规划路南边(广东泰高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厂房二)一二楼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阿迈世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网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和谐路西边、规划路南边(广东泰高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厂房二)一二楼,为租赁经营,用地面积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网球的加工生产,拟年产网球150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15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有机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排放限值两者之比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料、密炼、开炼、挤出、一次硫化、二次硫化、三次硫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上糊、研磨、背胶、浸边、包布、蒸汽烘干、热转印、注塑、吹瓶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量的橡胶边角料破碎、粉碎、振筛粉尘和塑料边角料破碎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普通废弃包装材料、废转印纸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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