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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时间:2023-05-29 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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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1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于2023年5月22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落地河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促进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23〕13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0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53号)

  (五)《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河科〔2020〕30号)

  (六)《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

  (七)《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河委办发〔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财政资金奖励、要素保障、企业创新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人才政策、其他事项。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政策措施适用于以独立法人落户我市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或规上企业,对优质企业或项目,还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二)财政资金奖励。明确了:1.固投奖励:①投资达5亿(含)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②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且设备购置额不低于500万的电子信息项目,将择优遴选,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0%或12%支持予以一次性奖励。2.技改奖励:企业实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3.上规奖励:新上规电子信息企业,可享受省、市、县三级上规奖励叠加。4.贡献奖励:工业产值首次突破5个亿,按产值0.2%予以奖励,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个亿,按产值0.3%予以奖励。5.各有关单位在申报省、市各类扶持资金时,鼓励优先推荐电子信息产业类项目或企业。6.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一事一议”奖励政策。

  (三)要素保障。明确了用地保障、用地优惠、用林保障、用能保障四方面予以支持。

  (四)企业创新政策。明确了支持电子信息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平台,相关奖励申请按《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操作指引》(河科〔2020〕30号)操作

  (五)金融支持政策。明确了加大对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六)人才政策。明确了贯彻落实《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同时建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吸引高等学校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专业毕业生、专业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

  (七)其他事项。明确了《政策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yhdz.gov.cn/zsyz/yhzc/content/post_57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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