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时间:2020-12-15 15:07:40
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过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区域的方式禁止黑烟车及排放超标车辆通行。现将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编制《通告》的背景、目的

  (一)落实国家、省的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今年1月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各地市“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

  (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日益显现。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只有通过削减在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才能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增长腾出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黑烟车属于高污染车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排放的主要车型,机动车尾气是空气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重要来源,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二、编制《通告》的依据

  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粤环函﹝2020﹞64号)《关于对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通告》主要内容

  (一)关于黑烟车限行时间和区域

  1.限行时间:自2020年12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内行驶。

  2.限行区域:源城区全域;江东新区的临江圩镇、古竹圩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东源县城城区建成区(含仙塘圩镇),新港镇圩镇、新港安源村和新源村。

  (二)关于车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本通告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为限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2021年1月10日起,对违反交通禁令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三)关于限行标志牌


黑烟车限行标志牌主标为广东省统一使用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式样见下图)。

410490.png

  黑烟车限行标志牌式样

  四、关于黑烟车的定义

  《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

  五、关于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的目的意义

  根据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黑烟车”“柴油货车”“重型运输车辆”等高排放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量远高于轻型汽油车,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形象。限行区的划定可大大降低黑烟车排气污染对城区的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打造宜居宜商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yhdz.gov.cn/zxxx/gggs/content/post_410642.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

部门服务

高新概况

智能互动

微信公众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