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评审批 > 环评拟审公示

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凯源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钨铜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4-04-23 11:22:45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凯源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钨铜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凯源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钨铜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凯源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埔工业园高埔路9号

环评机构: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凯源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钨铜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埔工业园高埔路9号。原项目于2004年6月29日取得了《关于河源市源升粉末冶金厂凯源硬质合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环建〔2004〕107号),占地面积约822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61.54平方米,并于2009年8月3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无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新增钨铜合金生产线,年产钨铜合金300t,升级改造现有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硬质合金90t、钨铜合金300t。项目新增员工20人,改扩建后全厂员工65人,依托现有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33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冷却塔用水、机加工废水和抛光、打磨粉尘水浴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烧结废气喷淋废液、地面清洁拖地废液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舟、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FQ-01013)高空排放;烧结废气(A厂房)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G1)高空排放;烧结废气(B厂房)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G2)高空排放;湿磨、干燥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装置对乙醇进行回收后呈无组织排放;打磨、抛光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少量的湿磨粉尘、过筛粉尘、掺成型剂废气、干燥除湿废气、氨分解炉逸散废气、合金边角料破碎粉尘和压制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废气排放口排放。

项目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合金边角料、普通废弃包装材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

部门服务

高新概况

智能互动

微信公众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