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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精密注塑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4-01-12 1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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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精密注塑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精密注塑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八路富民工业园A区联体厂房B栋(南栋)一楼

环评机构:

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精密注塑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八路富民工业园A区联体厂房B栋(南栋)一楼,为租赁经营,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575.7m2,建筑面积1575.7m2。原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八路富民工业园C区厂房B、D、F栋,总占地面积11877.7m2,总建筑面积41915.53m2,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关于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模具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高环审〔2018〕5号),并于2020年3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7月6日取得《关于河源市皓吉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手机线圈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高环审〔2023〕14号),并于2023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新增注塑精密结构件生产线,投产后年产注塑精密结构件2000万件。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13453.4m2,建筑面积为43491.23m2,全厂年产VCM(音圈马达)73000万件、空心线圈65000万件、VCM塑胶件60000万件、模具3万件、电感线圈36000万件、VCM底座1000万件、注塑精密结构件2000万件。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0人,扩建后全厂1880人,均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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