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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储能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3-10-18 09: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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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储能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储能机柜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腾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五路欣南产业园5号厂房1-3层

环评机构: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储能机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五路欣南产业园5号厂房1-3层,为租赁经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3556平方米,建筑面积1066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储能机柜制造,年产15万台储能机柜。项目劳动定员80人,依托工业园食宿。年工作天数25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槽和陶化槽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槽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粉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0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式过滤系统及二级回收器系统处理达标后由20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热洁炉及脱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达标后由20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少量焊接废气、切割废气、丝印废气和点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盖密封、种植植物降低环境影响。

项目VOCs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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