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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D微纹光学装饰膜3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国家高新区时间:2018-11-30 23: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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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D微纹光学装饰膜3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38299

传  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D微纹光学装饰膜3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十三路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河源鑫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号厂房三至四层

环评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十三路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三至四层内投资建设“河源市圣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D微纹光学装饰膜3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租赁厂房面积为2750平方米,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拟购置UV转印机、真空镀膜机、磁控连续线、半自动印刷机、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3D微纹光学装饰膜35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刷有机废气收集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标准。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节约用水,完善排污网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退镀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的废水与洗板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处置固态废弃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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