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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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十三路(鑫灏源科技园)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中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十三路(鑫灏源科技园),本项目占地面积44956.39平方米,建筑面积1956.97平方米。本次改扩建拟在1#厂房新增五金件车间、工模车间,同时扩建注塑、装配车间,并将2#厂房的防爆膜车间改为仓库和装配线,本项目年产铝合金手机外壳 120万件、不锈钢手机外壳10万件、手机配件(侧件)200万件、手机配件(内置件)20万件、医疗器械外壳1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经设备自带过滤器净化后在料筒内循环,不外排;喷漆、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漆、UV 漆和UV油墨,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颗粒物(粉尘)排放执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高空排放。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水磨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的废水与洗板废水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限值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矿物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的金属粉尘和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