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鑫精致精密模具(河源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电动推杆、10万套医疗产品、10万套积木、10万套电源接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鑫精致精密模具(河源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电动推杆、10万套医疗产品、10万套积木、10万套电源接头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精致精密模具(河源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西边、高新七路南边河源中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一楼B区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鑫精致精密模具(河源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电动推杆、10万套医疗产品、10万套积木、10万套电源接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新陂路西边、高新七路南边河源中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一楼B区,为租赁经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塑料制品。项目建成后拟年产10万套电动推杆、10万套医疗产品、10万套积木、10万套电源接头。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50天,每天实行二班制,每班11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烤料、注塑成型和退火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少量的破碎、混料和打磨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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