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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2-06-27 15: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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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区明珠开发区内河埔大道西 6 号(2 号厂房)

环评机构: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明珠开发区内河埔大道西6号(2号厂房),为租赁经营。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年产RDF燃烧棒10万吨。项目劳动定员22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原料仓扬尘经雾化喷淋抑尘,原料堆放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处理,加强车间机械通风,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金属、废塑料和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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