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应急蓄水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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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应急蓄水工程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埔前镇高埔村(城南污水厂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应急蓄水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埔前镇高埔村(城南污水厂内),项目利用原有空置的生态砾石床及生态氧化池作为生态调蓄池前段预处理设施,利用现有人工湿地用地处,新建6座生态调蓄池,总面积为17910.67平方米,池深为2.9米,内部增设填料,其中填料厚度1米,调蓄池有效水深1.6米,超高0.3米,以满足应急蓄水要求,并敷设610米的管道,待将收集的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节约用水,完善配套的排污网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城区生活设施,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覆盖网布、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要采取密闭、防洒落、防扬尘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作业。项目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施工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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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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