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鼎诚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00m2高分子生态塑钢板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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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鼎诚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0000m2高分子生态塑钢板桩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鼎诚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明珠开发区河源大道东面、力王大道西南边(厂房 1) |
环评机构: | 广州互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鼎诚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明珠开发区河源大道东面、力王大道西南边(厂房1),占地面积2614m2,建筑面积2614m2。项目年产210000m2高分子生态塑钢板桩,劳动定员12人,在厂内食堂用餐,不在厂内住宿。全年生产运行300天,每天实行两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按规范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和表9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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