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新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导针型铝电解电容器1.5亿个、导箔型铝电解电容器6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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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新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导针型铝电解电容器1.5亿个、导箔型铝电解电容器60万个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新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西边科六路北边厂房 B、C 栋第四层 |
环评机构: |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新格瑞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导针型铝电解电容器1.5亿个、导箔型铝电解电容器60万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西边科六路北边厂房B、C栋第四层,生产场所为租赁性质,占地面积为4000m2,建筑面积为4000m2,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导针型铝电解电容器1.5亿个、导箔型铝电解电容器6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浸、组立车间整体换气,微负压收集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加强车间通风,降低裁切粉尘的环境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电解液空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清洗液、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电容器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