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评审批 > 环评拟审公示

河源市高新区锦兴服装印花厂年产3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国家高新区时间:2019-01-09 19:43:28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高新区锦兴服装印花厂年产3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19日至201811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38299

  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锦兴服装印花厂年产3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高新区锦兴服装印花厂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新勇艺科技园厂房研发楼第四层A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高新区锦兴服装印花厂年产3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新勇艺科技园厂房研发楼第四层A区(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3°3725.01″,东经114°399.48″)。项目租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新勇艺科技园厂房研发楼第四层A区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010.5平方米,建筑面积3010.5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服装印花裁片生产,年产3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喷涂车间的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至不能再循环时排入自建污水站出来;研磨和清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出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以及标准、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熔料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磨床加工粉尘、打磨抛光粉尘、喷砂粉尘、喷粉废气等经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涂有机废气、压铸成型废气经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熔料烟尘排放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017)表1中1级金属熔炼其他熔炼设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高空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与综合利用工作。妥善处理处置固态废弃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矿物油、漆渣、废切削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的金属粉尘、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

部门服务

高新概况

智能互动

微信公众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