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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全区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6-01-16 1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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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全区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报送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在河源市高新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02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03报送方式和内容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网址:https://gsxt.amr.gd.gov.cn/aiceps/#/login/index/,或通过“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述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向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报送内容可见附件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查询。

  04咨询电话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信用风险监管与知识产权股:0762-3609655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

  附件:

  1.各类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表

       


  2. 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表


  

  


  3.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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