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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2021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2-07-06 16: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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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概况

  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简称“园区”)位于河源市南部,2015年扩园后,园区由中心区和深河产业城A区2个片区组成,总面积16.6197km2。其中,中心区位于源城区埔前镇、高埔岗街道,面积14.5859km2;深河产业城A区为新增片区,位于源城区源南镇,面积2.0338km2。经过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园区作为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高新区,连续五年获得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级,连续三年获得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高新区绩效考核第一名,是省级“十大重点园区”。

  目前园区己配套建设高标准、完备的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初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精密机械制造、食品饮料三大产业集群,确立以手机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和以模具为主的精密机械制造业为主导产业,以新能源、五金塑胶、服装箱包、文体用品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格局。

  二、生态环境管理状况

  (一)规划环评及跟踪环评开展情况

  2012年9月,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5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5〕235号)。目前,园区正在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二)“三线一单”符合情况

  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150号)提出: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园区位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位于广东省环保规划纲要中的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不涉及严格控制区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范围。

  环境质量底线:园区所在区域东江为II类地表水功能区,高埔小河为III类地表水功能区,现阶段园区所有水质现状均可基本达到其地表水功能区要求。地下水为III类地下水功能区、环境空气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为2、3、4a类区,环境质量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园区用地符合《河源市高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圳(河源)产业城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天然气,2017年年底前已完成所有燃煤、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园区所有水源均来自凉帽山水厂,取自新丰江水库,可确保园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量。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深河产业城A区主导产业为大数据产业、饮用水产业;中心区主导产业为电子通讯。园区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东江干流和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园区附近的市控站点河源中学监测数据,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352天,达标率为97.0%,其中优的天数189天,良的天数164天,轻度污染天数1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6.7%。PM10、PM2.5、SO2、NO2、O3、CO年均浓度分别为28.51微克/立方米、46.01微克/立方米、8.26微克/立方米、21.33微克/立方米、70.33微克/立方米、0.87毫克/立方米。

  2021年水环境质量方面,园区中心区东侧的东江干流共布设2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其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在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后,2021年高埔小河水质得到显著提升,监测结果表明高埔小河均值达到了地表水III类标准。

  四、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园区新批复建设项目42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8个。园区所批复和验收的项目主要为饮料制造、家具制造、玩具制造、塑料制造、电子信息行业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各企业各项环保措施均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废水均排入辖区对应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大塘污水净化厂、明珠污水处理厂),废气均按环评要求安装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园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截至2021年底,园区共引入企业270家,其中投产148家、在建64家、搬迁停产58家,其行业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业及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领域。

  五、污染源排放状况

  (一)水环境污染源

  目前,园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为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污水净化厂和河源市深河明珠污水处理厂。

  根据2021年河源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每季度监测一次)表明,城南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通过统计分析城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联网数据,显示该污水厂全年度运行正常,未出现事故性排放和停运情况。2021年,城南污水处理厂承接园区中心区北部污水量约2.0万吨/日。

  河源市高新区大塘污水净化厂、河源市深河明珠污水处理厂均于2021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通过统计分析这两个污水厂自正式投产以来的在线监控设施联网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这两个污水厂运行一切正常,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未出现事故性排放和停运情况。2021年,大塘污水净化厂承接园区中心区南部污水量约0.5万吨/日,明珠污水处理厂承接园区深河产业城A区污水量约0.4万吨/日。

  园区已投产企业的污水管网均与市政管网接通,管网建设完备。企业产生废水经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规划100%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口上下游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

  园区内企业2021年实际排放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为73.565t/a、氨氮总量为1.802t/a,符合规划环评批复审查意见(粤环审〔2015〕235号)以及河源市高新区“三线一单”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中较严者(化学需氧量为191.63t/a、氨氮13.51t/a)。

  (二)大气污染源

  目前,园区的工业燃料以天然气为主,共有工业锅炉17台。园区企业产生废气经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可达标,对环境影响较小。

  园区内在产企业2021年实际排放总量:二氧化硫为2.508t/a、氮氧化物为13.475t/a,符合规划环评批复审查意见(粤环审〔2015〕235号)以及河源市高新区“三线一单”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中较严者(二氧化硫为127t/a、氮氧化物为221t/a)。

  (三)固体废物污染源

  园区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收集、储运及处理,可细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园区生活垃圾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如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均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暂存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2021年,园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907吨,在产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18493.36t/a吨。园区内涉及危险废物共153家企业,危险废物上年度贮存量为529.15吨、本年产生量1359.54吨、自行利用处置量0吨、本年贮存量432.39吨、委外利用处置量1455吨。

  六、风险防控落实情况

  2021年,园区修订完成《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各重点企业在广东省环境应急业务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形成企业、园区和市生态环境局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结合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和“双随机—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中,对企业环境隐患排查,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经核查,2021年园区内未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发现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及群众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现因环境问题引起的尖锐矛盾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园区无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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