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河源国家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产业共建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2-11-30 17:02:56
字体【
保护视力色:

  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为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两会”关于加快培育“五大产业”、大力实施“七大行动”的工作部署,打造更加完善的产业发展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助力园区产业升级转型,现组织开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深河共建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深河特别合作试验区内产业园建设主体;

       2.在河源当地注册成立满3年的具有产业帮扶性质的国有企业;

  3.有自有园区,并能提供平台建设运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4.有一定的企业基础和环境基础,能够为招商引资工作带来宣传展示亮点和重要社会效益。

  (二)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河源市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单位;

       2.申报单位成立时间超过三年。鼓励办公地点以及服务范围均在河源高新区园区内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机构申报;

       3.申报单位需熟悉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园的产业基础、招商政策、配套优势等情况;

  4.申报单位需拥有举办大型政务活动的策划设计、统筹实施能力,近三年至少承办过一项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园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项目;

  5.申报单位需能够对接整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全媒体传播资源。

  (三)水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河源市高新区注册的企业;

  2.申报单位项目用地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万平方米,配有地下停车库、研发、办公、生产、人才培训、商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产业项目;

  3.申报单位的主体信用评级良好

  二、申报方式

  按照各项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按时提交到河源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913室。项目联系人:张鑫,联系方式:0762-3600386。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现场检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逾期未提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工作

  由区投资促进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及组织评审,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管委会审定。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

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

部门服务

高新概况

智能互动

微信公众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