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增长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园区消费水平,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
(三)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
(四)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
二、支持标准及方式
按照《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文件相关扶持标准和方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基本资料
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5.开户许可证或带银行、企业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其他资料
1.申报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方向
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
2.申报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方向
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表(住宿餐饮企业)。
3.申报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方向
(1)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
(2)提供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公告或证书等文件(仅申报跨境电商产业园的提供)。
4.申请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方向
(1)市商务局组织参展的活动通知或者邀请函;
(2)展会期间工作照片以及展商证(胸牌)。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3月17日
(二)申报流程
1.资料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统一双面印制,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公章、骑缝章),提交至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2.资料审核: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组织现场核查、评审等。
3.结果公示:按规定公示审核结果。
4.拨付资金: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若申报单位有多项申报,每项申报必须单独提供材料。
(三)本通知与我区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可以叠加享受省、市级相关政策。
(四)本政策所涉及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列支。
(五)本通知内容由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