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科〔2017〕2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450号,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高企申报模块常年开放,2017年政务平台开放申报时间为4月5日。
2017年高企评审工作共2批次。企业申请第一批高企认定完成网上填报资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22日、报送材料至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6月5日。企业申请第二批高企认定完成网上填报资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1日、报送材料至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二、现场核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1),每家企业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批次截止时间前报送市科技局。
三、书面申请材料要求
企业在“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需提供1份正本和1份副本报送市科技局。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四、工作要求
原则上要求企业在第一批完成高企认定申请工作,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进行修改更正。对今年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辅导列入高企认定工作计划名单的企业如不能在第一批完成高企认定申请工作,须向市科技局书面说明原因。其他具体申报事宜请按《省高企认定通知》(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下载查阅)要求执行。
对仍未在国家高企网和省科技厅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的企业请及时与科技部门联系。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科: 张文育 钟辉昌 3389039
各县区科技部门:
源 城 区 骆 翔 3333827
东 源 县 陈远智 8831439
紫 金 县 刘素青 7822396
龙 川 县 廖海龙 6661811
和 平 县 何丰华 5695990
连 平 县 邓文锐 4332526
江东新区 骆晓峰 3133082
市高新区 黄国雨 3609919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