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前在河源买车,符合这些条件,最高可补助5000元!
			
			来源:河源发布时间:2020-04-24 15:20:41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4月2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河源市促进汽车消费下乡实施方案出台,满足条件的新购买汽车消费者,给予每辆车最高5000元补助。


据介绍,为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河源消费的影响,支持鼓励汽车消费下乡,以高质量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源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提出,消费者是河源农村居民、在河源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广东省内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将汽车车籍落户河源、并在河源购买汽车保险,就可以享受一定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购买1.5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或3.5吨及以下货车的,每辆车按购车发票价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购买纳入广东省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每辆车补助5000元。补助时间段为方案印发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汽车销售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严格走申报、评审、核拨等相关程序,按规定拨付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办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河源市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联系电话:0762-3601813招商咨询热线: 0762-3869188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