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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面临还贷困难?这里有条门路指给你,最高可借1000万……
来源:河源国家高新区时间:2019-08-09 0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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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大笔资金还贷临时凑不出钱怎么办?相信这是不少中小微企业都曾经遭遇过的难题现在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更便捷地融资河源出真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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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操作细则》出台,针对中小微企业短期的过桥资金需求,提供更便捷、更低利息的融资服务,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这笔融资专项资金?可以贷多少用多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下文通通告诉大家希望有需求又符合条件的企业能用得上啦!


根据《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府办〔2019〕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对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01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


适用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国统字〔2017〕213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或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企业主(实际控制人,下同)。


2、企业或企业主提出申请使用的融资专项资金,仅限于由注册地在我市辖内的法人银行机构和注册地在市外的法人银行机构在我市辖内所设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必须用于偿还、续贷投入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个人生产经营类贷款。


3、申请融资专项资金的企业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并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涉诉或查封冻结扣押情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涉诉或查封冻结扣押情形。


申请使用的额度及期限


1、企业或企业主申请融资专项资金单笔最高限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仅限申请企业或企业主用于还贷、续贷业务临时周转,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一企业申请融资专项资金的次数原则上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包含2次)。如遇特殊情况,同一企业或企业主当年申请次数超过2次的,需经报联席会议同意后方可实施。


2、融资专项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融资专项资金的企业或企业主应支付使用费,为充分提高融资专项资金的运转效率,采取差别化收费方式,融资专项资金前5天的使用费为放贷银行的同期利率,第6天起使用费为放贷银行的同期利率上浮20%。如融资专项资金使用超过15天的,则由市融资服务平台直接从业务合作银行(放贷银行)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上将发放的全部融资专项资金予以撤回,并要求合作银行与资金申请方连带支付该融资专项资金占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费按放贷银行的同期利率上浮30%,企业续贷或转贷产生的问题和责任由企业和贷款银行协调解决。


02 申请审批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


1、企业或企业主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业务合作银行(原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获贷款银行同意后,向贷款银行提供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借据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主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及企业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信用报告、贷款使用用途说明及贷款审批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料(银行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并如实完整填写《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2、企业或企业主申请同区跨行或同行跨区转贷业务的需提前与原贷款银行和续贷银行充分沟通,取得各方认可,商定续贷具体事项,在此基础上于贷款到期前30天提出申请,如实完整填写《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3、同区跨行转贷业务是指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将其(含关联企业)在我市辖内原贷款银行的贷款转到我市辖内另一家银行的转贷。同行跨区转贷业务是指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将其(含关联企业)在非我市辖内银行的贷款续贷转到我市辖内同一家银行的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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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及受理


1、市融资服务平台在收到企业或企业主提交的申报资料及贷款银行贷款审批资料及《续贷情况说明》或《承诺书》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相关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向市转贷办申请受理,并上报有权审批人签批,市转贷办由市金融服务中心代章,相关资料受理工作由市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金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300069。


2、审批程序履行完结后,由市融资服务平台、业务合作银行及资金使用方三方签订《河源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及责任。资金使用方应根据上述《使用协议》要求缴纳资金使用费,需提供额外担保措施,资金使用方应同时落实。对于需抵(质)押登记部门提供绿色通道的融资专项业务,由市转贷办根据实际需要,出具必要的联系函件并与相应的业务部门做好沟通,协助顺利办理续贷抵(质)押手续。


温馨提示


单笔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相关资料受理工作由市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如需咨询或提交材料,请联系市金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3000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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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①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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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续贷情况说明表

③ 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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