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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中光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年产胶框1.5亿件、高效熔喷布37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0-10-21 15: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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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中光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年产胶框1.5亿件、高效熔喷布37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021日至2020年10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中光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年产胶框1.5亿件、高效熔喷布37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中光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六路6号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中光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六路6号,租用河源市华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投资600万。在现有项目厂房二1层新增产品胶框生产线,在厂房三新增高效熔喷布生产线,占地面积4124平方米,建筑面积4124平方米,拟生产胶框1.5亿件/年,高效熔喷布3700吨/年。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原有员工中进行调配,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制,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产生的注塑废气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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