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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再生加工PC塑胶破碎料600吨、PS塑胶破碎料1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0-10-14 1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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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再生加工PC塑胶破碎料600吨、PS塑胶破碎料1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014日至2020年10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再生加工PC塑胶破碎料600吨、PS塑胶破碎料12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华嘉工业区 5-3 号河源万利丰织染整理厂有限公司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源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华嘉工业区5-3号,租用租用河源万利丰织染整理厂有限公司已建4栋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6115m2,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场所、脱水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年再生加工PC塑胶破碎料600吨、PS塑胶破碎料1200吨。项目劳动定员10人,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作物灌溉,远期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通风和日常生产管理,加大厂区绿化面积,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相应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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