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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誉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0-09-07 09: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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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市誉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97日至2020年9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誉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誉隆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榄坝村白田河南面地段华嘉工业区内

环评机构:

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誉隆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榄坝村白田河南面地段华嘉工业区内,占地面积30000m2,建筑面积52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包括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环保车间、成品堆场、原料堆场以及办公宿舍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80万吨机制砂。本项目员工总数约为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和厂区四周截排水沟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集水池,经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作物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车间四周建立围墙,在破碎、筛分、制砂工序的进料口设置喷淋进行喷水降尘,输送带进行加盖围蔽处理,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四周建立围挡设置半密闭堆放,全厂设置雾炮降尘,同时加强堆场和道路洒水降尘;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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