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红苹果家具(河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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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红苹果家具(河源)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套木质家 具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红苹果家具(河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西边,高新七路北边(高新六路南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甲云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红苹果家具(河源)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西边、高新七路北边(高新六路南边),占地面积为63908.49m2,建筑面积均为153787.84m2,总投资150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设计年产木质家具25万套,其中床5.3万套、标准衣柜3万套、定制家具12.6万套、地柜1.3万套、鞋柜2.8万套。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29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玻璃加工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有机废气、粉尘等分别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按规范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按规范高空排放;铝材机加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按规范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和甲醛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模温机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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