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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昌宏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8万m3碎石、8万m3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0-06-17 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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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市昌宏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8万m3碎石、8万m3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6月17日至2020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

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昌宏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8万m3碎石、8万m3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昌宏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明珠开发区创业二路金满昌厂区东南角 B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昌宏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明珠开发区创业二路金满昌厂区东南角B区,总用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1035m2,主要建设有生产加工区、办公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污水池、混凝沉淀池、清水池和污泥储存区。项目主要从事建筑用砂和碎石的生产,年产机制砂8万m3、碎石8万m3,生产过程还产生副产品沉淀池底泥1.3万吨。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和厂区四周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污水池,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池,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区四周设置围蔽板房和顶棚,在破碎和筛分口处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输送皮带进行加盖围蔽密闭处理,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设置围挡并在堆场上面覆盖塑料布,道路硬底化,全厂设置雾炮降尘,同时加强堆场和道路洒水降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沉淀池底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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