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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凤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0-02-28 1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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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市凤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225日至2020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

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凤玻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凤玻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科技七路与八路之间

环评机构: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凤玻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加工玻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科技七路与八路之间,租赁河源中艺实业有限公司的1栋厂房作为经营场所,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3500m2。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年产2000吨加工玻璃,其中包括钢化玻璃800吨,中空玻璃800吨、夹层玻璃400吨。项目定员45人,均在厂内食宿,员工就餐依托河源中艺实业有限公司的食堂。全年生产运行300天,每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包括磨边、钻孔时喷淋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与设备配套的收集沉淀设施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按规范高空排放,磨边、钻孔等采用湿法工艺,只有少量的粉尘产生,为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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