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源市高新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2-04-06 09:58:17
字体【
保护视力色:

  2021年度河源市高新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河源市高新区扶持大型骨千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河高管委发[2020]68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高新区大型骨干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奖补对象

  在河源市高新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二、奖补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园区内工业企业当年产值实现5亿元以上的,按其产值增长的比例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具体标准为:

  1.1支持额度和方式:对比上一年度产值同比持平或首次达到5 亿元以上的(含5亿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1.2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0年-2021年国家统计局表B103-1及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产值证明材料;

  (4)如申请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含5亿元),需提供企业成立至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表B103-1;

  (5)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6)专项申请承诺函(详见附件2)

  2.1支持额度和方式:对比上一年度产值每增长10%的,增加50万元奖励,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2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0年-2021年国家统计局表B103-1及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产值证明材料;

  (4)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5)专项申请承诺函(详见附件2)

  (二)支持园区内工业企业2021年实现生产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确认数据为准)50亿元以上的,且对比上一年度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当年给予奖励5000万元;从次年起,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的,当年给予5000万元奖励。

  3.1支持额度和方式:支持园区内工业企业2021年实现生产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确认数据为准)50亿元以上的,且对比上一年度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当年给予奖励5000万元。

  3.2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4)经高新区税务部门认可的2021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7)专项申请承诺函(详见附件 2)。

  (三)进出口贸易补贴标准为:

  4.1支持额度和方式:园区内工业企业当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含1亿美元),每1美元给予奖励0.03元人民币。

  4.2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海关部门确认的2021年度进出口额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6)专项申请承诺函(详见附件2)

  5.1支持额度和方式:园区内工业企业(不含1亿美元以上的)当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对比上一年度新增2000万美元以上的(含2000万美元),对其新增部分每1美元给予奖励0.03元人民币。

  5.2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4)市海关部门确认的2021年度进出口额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信用中国(广东)信用记录报告;

  (6)专项申请承诺函(详见附件2).

  三、申请流程

  由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牵头制定本办法的申报指南,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评审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在市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制定资金下达文件及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6日至4月29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当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评为A、B、C类的企业,可优先享受本政策,评为D类的企业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现场检查,

  (四)请各企业先行在网上进行申报(网址:https://xmk.hyhdz.gov.cn/),完成网上申报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送至河源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913室,逾期未在网上申报,将不受理纸质材料。(联系人:范超逸,联系电话:18219339289,电子邮箱:752713509@qq.com)。


       附件:1-3河源市高新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pdf

       附件:1-3河源市高新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招商引资

企业服务

部门服务

高新概况

智能互动

微信公众号

收起